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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2017〕1 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l、开展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审批属区委管理的党的基层组织及确定其隶属关系;协调和指导全区党员和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主管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区党代会和区党代表会议的组织工作,指导区级以下党代会、党代表会议、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
3、研究和指导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科级领导班子和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呈报手续;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等手续;负责全区干部的宏观管理,督促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协调、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指导全区并承办部分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指导全区干部统计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4、指导全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5、负责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后备干部工作;负责区管后备干部队伍的考察、培养、选拔和管理;负责全区选调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6、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区委管理干部和区管后备干部培训;指导、协调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干部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7、宏观指导全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具体做好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宏观协调和组织实施。
8、履行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统筹抓好全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六支人才队伍”建设。
9、承办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鲤城区委组织部包括6个内设股室、4个挂靠单位以及1个股级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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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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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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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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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鲤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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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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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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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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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党课电化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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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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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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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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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鲤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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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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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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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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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组织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按照区委七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聚焦主业、精准施策、抓住重点、改革创新,着力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加快打造鲤城城市、经济、文化升级版,建设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二)精心抓好集中换届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持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
(四)突出项目运作,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五)坚持引育并举,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六)聚焦主责主业,毫不松懈抓好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组织部收入488.120537万元,本年支425.4405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68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488.12053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8.904779万元,增长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3.51473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其他收入104.6058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425.44053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3.052772万元,增长24.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5.7709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9.878560万元,公用支出15.892402万元。
2、项目支出229.66957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514737万元,增长15.57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员经费(项级科目)171.4567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113533万元,下降5%。
(二)日常公用经费15.89240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567751万元,下降53.88%。主要原因是去年安装大组工网等光纤系统,今年不用。
(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196.1655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9.317256万元,增长67.88%。主要原因是支付第三批“百人计划”入选人才后续补助资金、接待市组干部考核组、拍摄“爱泉州、重人才”公益宣传片、下拨党费等等。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0159万元,同比下降40.25%。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01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6501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运行费下降43.89%,主要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修定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严格公车使用、维修等管理制度。
(三)公务接待费1.64万元。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64万,主要是:接待市考核组、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924万元,比2015年减少53.9%,主要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修定完善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管理制度。
八、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无此项目。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